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试卷评阅及管理的规范化,学校决定开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课程考核材料袋)。
二、检查内容
按照湖州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湖州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湖州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湖州学院“课程考核材料袋”要求》等文件,对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对试卷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内容: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进度)、成绩单、平时成绩单、命题计划、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报告、学生答卷、作业样本等。
三、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自查阶段
9月18日-9月30日,各二级学院组织系(教研室)按照检查内容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开展全覆盖式自查。
(二)二级学院督导复查阶段
10月8日-10月12日,二级学院督导在各系(教研室)自查的基础上对试卷进行复查。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统计试卷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试卷自查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1)。
(三)学校抽查阶段
10月14日-11月1日,学校教学督导对二级学院试卷进行抽查,抽查试卷清单见附件2。
(四)反馈整改阶段
学校督导将对试卷抽查情况进行小结,并将检查意见点对点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反馈内容制定改进措施,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复查。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次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自查过程中,各二级学院应注重试卷分析报告的规范性与历次试卷检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持续改进效果。
3.10月14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学校督导抽查试卷的课程考核材料袋送至督导办公室(明知楼1011室),同时提交《试卷自查情况报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同步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请放入对应课程考核材料袋中。
联系人:杨国庆,联系电话:13819267759(667759)。
附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