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州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本学期末要完成校级教学督导换届工作。为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研究,现决定开展校级教学督导换届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能够较好掌握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高校教改动向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改理念较为活跃,独立工作能力强。
4.身体健康,在编在岗(含柔性聘用)。
5.非学校中层及以上现职领导干部。
6.原则上至少有一年担任校级或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经验。
二、推荐程序
1.二级学院择优推荐。请学院广泛发动,推荐优秀教师充实学校教学督导队伍。推荐时兼顾学科专业平衡。同等条件下,现任校教学督导优先。推荐人员须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或职能部门处务会议通过。
2.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名推荐。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可根据以往工作经验,提名推荐合适人员。推荐人员须经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同意。
3.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推荐人员信息,对推荐人员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教学规范、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形成“湖州学院教学督导拟换届名单”。
4.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对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湖州学院教学督导拟换届名单”进行审定,通过后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文聘任。
三、材料递交
1.推荐单位填写《湖州学院教学督导候选人员信息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电子版同步递交。
2.材料递交截至5月29日前。
联系人:李俊,15868242467(662467),2119176,明知楼911室。
附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12日